一、申請對象:凡發證日期有效內且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各項證照
二、受理證照:發證日期103年2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
三、申請截止日期:103年9月30日
四、證照獎勵申請平台:操作說明—如附件
1.103證照獎勵申請DM
2.103證照獎勵申請平台示範
3.證照獎勵申請Q&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