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申請

一、申請對象:凡發證日期有效內且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各項證照

二、受理證照:發證日期103年2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

三、申請截止日期:103年9月30日

四、證照獎勵申請平台:操作說明—如附件

1.103證照獎勵申請DM

2.103證照獎勵申請平台示範

3.證照獎勵申請Q&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