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申請注意事項
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申請注意事項
- 證照生效(發照日期)申請範圍:115年08月01日起至116年01月31日取得之專業證照。
- 上網申請起迄時間:115年09月01日起至116年02月28日止。(因114-2學年度證照還在統計當中,因此8月份後取得證照同學(不含二階藥師、護理師及社工師)請於115年10月再進行上傳)
- 注意事項:請於期限內登入校務平台填寫並上傳相關文件圖檔。
- 在校生路徑→[myTajen雲端校務平台]→學務服務→職發中心服務→證照申請(不限學制皆可)。
- 應上傳文件圖檔:
- 證照正本完整清晰圖檔。(圖像格式為jpg檔 2M至3M,可拍照上傳)
- 申請者本人之金融存簿圖檔(影本須完整清晰),路徑:個人資訊服務-個人資訊-基本資料檢核。
- 【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實施要點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