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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-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注意事項(更新版)

主旨:105學年度第一學期【應屆畢業生、在校生以及105學年度新生】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注意事項。
一.申請日期:105年6月1日至105年9月25日止。
二.此次證照申請範圍:證照生效(考照)日期
105年2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之專業證照。
三.申請流程:請於申請期限內登入個人雲端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文件圖檔。
※應上傳文件圖檔:
(1) 證照正本完整清晰圖檔。(需jpg檔並以手機拍照上傳即可)
(2) 申請者本人之金融存簿圖檔(影本必須完整清晰,不受理提款卡)。
*申請方式:請同學自學校首頁→在校學生(包含新生)→[my Tajen雲端校務平台]
→路徑一 : 個人資訊服務→證照管理(僅限四技生)。
→路徑二:學務服務 →職發中心服務(不限學制皆可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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