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函 : 各校開設學生校外實習課程注意事項
主旨:【校外實習課程】教育部函說明有關各校開設學生校外實習課程注意事項(如附件),請各系科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本部101年6月20日臺技(三)字第1010114252號函諒達。
二、 本部為使學生提早體驗職場,強化學生就業能力,推動「技職教育再造方案--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」,為維護校外實習學生權益,有關學生校外實習時數、實習內容、獎助學金、補休方式及保險事宜等相關規範,應明確於實習合約書中訂定,並確實依據實習合約書執行。另學校亦應指派教師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訪視實習機構,瞭解實習合約執行情形,並輔導實習生,使實習生獲得良好之適應及學習,同時應教導學生正確的職場態度與倫理。
說明:
一、 本部101年6月20日臺技(三)字第1010114252號函諒達。
二、 本部為使學生提早體驗職場,強化學生就業能力,推動「技職教育再造方案--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」,為維護校外實習學生權益,有關學生校外實習時數、實習內容、獎助學金、補休方式及保險事宜等相關規範,應明確於實習合約書中訂定,並確實依據實習合約書執行。另學校亦應指派教師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訪視實習機構,瞭解實習合約執行情形,並輔導實習生,使實習生獲得良好之適應及學習,同時應教導學生正確的職場態度與倫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