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提供視覺障礙畢業學生就業相關徵才資訊

教育部 書函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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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 辦 人: 陳宛蓁
聯絡電話: 02-7736-7889
電子郵件: maggie0413@mail.moe.gov.tw


受 文 者: 大仁科技大學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0年07月27日

發文字號: 臺教學(四)字第1100098346號

速  別: 普通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  件: (3件) 新北市政府來文、113保護專線工作內容說明、1957專線接線社工應徵條件說明( A09000000E_11000098346_doc2_Attach1.pdf、A09000000E_11000098346_doc2_Attach2.pdf、A09000000E_11000098346_doc2_Attach3.pdf,共三個電子檔案 ) 1101295727_1_A09000000E_11000098346_doc2_Attach1.pdf (附件一)
1101295727_2_A09000000E_11000098346_doc2_Attach2.pdf (附件二)
1101295727_3_A09000000E_11000098346_doc2_Attach3.pdf (附件三)



主 旨: 函轉新北市政府提供視覺障礙畢業學生就業相關徵才資訊,請貴校協助宣傳周知,請查照。


說 明:
一、 依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110年7月21日新北府勞輔字第1101333804號函辦理。
二、 案係衛生福利部於新北市設有113保護專線及1957福利諮詢專線,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6條之1第1項規定,應進用視覺功能障礙者達電話值機人數十分之一以上。爰新北市政府請各大專校院協助公告,俾利視障學生應徵就業。
三、 隨文檢附新北市政府來文、「113保護專線」及「1957福利諮詢專線」視障社工員徵才資訊各1份,請協助公告周知。





正本: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


副本: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、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