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10年第3次特約人員外補甄選」簡章及簡歷冊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 
機關地址: 10042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
承 辦 人: 嚴舒沛
聯絡電話: 02-23117722#2125
電子郵件: shupei.yen@epa.gov.tw


受 文 者: 大仁科技大學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0年07月23日

發文字號: 環署人字第1101102453號

速  別: 普通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  件: (3件) 甄選簡章、簡歷冊( 1101102453-0-0.pdf、1101102453-0-1.odt、1101102453-0-2.odt,共三個電子檔案 ) 1101295675_1_1101102453-0-0.pdf (attch1)
1101295675_2_1101102453-0-1.odt (attch2)
1101295675_3_1101102453-0-2.odt (attch3)



主 旨: 檢送本署「110年第3次特約人員外補甄選」簡章及簡歷冊各1份,請查照並協助轉知符合資格之校友或學生參加。


說 明:
   為應本署業務推動需要將對外招募優秀人才,歡迎貴校符合資格之校友或學生參加,甄選相關事項說明如下:一、甄選職務及錄取人數:
   (一)特約環境技術師:3名。
   (二)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:12名
二、 工作地點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)。
三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7月30日(星期五)止(以郵戳為憑)。
四、 報名方式:請詳閱簡章或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.epa.gov.tw「資訊與服務/環保署徵才」。
五、 資格條件:請詳閱簡章。
六、 甄選方式:
   (一)分為筆試及面試,筆試科目為申論,筆試通過者以郵寄公文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。
   (二)筆試時間原則於110年8月15日(星期日),面試時間暫定為110年8月30日(星期一),筆試及面試不克參加者,視同放棄應試資格,不另通知改期,報名前請自行斟酌行程。
七、 本署新進特約人員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(試用期間薪資:特約環境技術師為新臺幣4萬6,887元、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為新臺幣3萬4,916元)。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,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,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,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,該職務相關福利事項請參閱簡章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