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-104學年度第二學期應屆畢業生-專業證照獎勵申請

一.申請日期:105年6月1日至105年10月15日止。
二.此次證照申請範圍:證照生效日期105年2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之專業證照。
三.申請流程:請於申請期限內登入個人雲端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文件圖檔。
※應上傳文件圖檔:
(1) 證照正本完整清晰圖檔。
(2) 申請者本人之金融存簿圖檔(影本必須完整清晰,不受理提款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