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-10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

一.申請日期:104年9月7日至10月15日止。
二.證照範圍:證照生效日期104年2月1日至7月31日之專業證照
三.申請流程:請申請期限內登入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文件圖檔。

※應上傳文件圖檔:
(1).證照正本完整清晰圖檔.
(2).申請人本人之金融存簿圖檔(影本必須完整清晰,不受理提款卡)
※備註:請同學自學校首頁→在校學生→[my Tajen雲端校務平台]
網址:http://cli.tajen.edu.tw/studentcutclass/
輸入、填妥相關資料並上傳證照+存摺圖檔即可完成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