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:102學年度第二學期--證照獎勵申請辦理
一、公告辦理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申請開始了,請同學務必於 103 年 3
月 5 日前至證照獎勵申請平台完成申請辦理。
二、證照有效日期:102 年 8 月 1 日至 103 年 1 月 31 日考取並符合各系科認定
之專業證照皆可提出申請。
三、獎勵金撥付日期:配合教育部資料庫填報作業,預計 103 年 6 月撥付獎勵金。
102學年度第二學期--證照獎勵申請公告103.2.17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