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系科依主辦活動類別下載相關核銷表件及成果報告書格式
本計畫規定於活動結束後14天內函報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核銷
1.活動結束後3天內:
請先將憑證(含核銷用附件)及收據(不黏貼於憑證上),憑證上申請人及系主任請先蓋好章
送至校就中心進行後續校內核銷流程。
2.活動結束後10天內:
將成果報告書電子檔mail至校就中心,書面資料由校就中心統一印製函送核銷。
e-job名冊(正本)請直接繳交至校就中心
全國就業e網(e-job)網址:http://www.ejob.gov.tw/#&panel1-7&panel2-1
有任何問題請來電分機1866詢問